深圳近日发布《支持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自10月9日起正式施行,明确从适航取证、物流运营、航线拓展到平台建设等多个维度加大支持力度,全面推动低空经济发展。
在鼓励航空器研发制造方面,对在深圳经营并取得中国民航局eVTOL航空器(“空中的士”)或无人驾驶航空器型号合格证和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载人eVTOL航空器每型号一次性奖励1500万元,大、中型无人驾驶航空器分别奖励500万元与300万元,每家企业每年最高3000万元,加速“深圳智造”航空器迈向商业化。
为做大低空物流市场规模,实施细则设定分级激励:
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新开航线年飞行超5000架次,奖励20万;企业年总飞行架次首达2万架次奖励40万元,每增2万架次再奖40万元。
大、中型无人驾驶航空器新开航线年飞行超1000架次,奖励35万元;年总飞行架次首达2万架次奖励80万元,每增2万架次再奖80万元。
每家企业每年相关奖励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
在拓展通航短途运输方面,重点支持深港跨境航线:
境内航线年执行不少于100架次,单条航线一次性奖励30万元;企业年总飞行架次达100架次起奖,每增100架次奖30万元。
深港跨境航线单条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年总飞行架次达100架次奖励50万元,每增100架次奖50万元。
每家企业每年相关奖励总额不超过600万元。
此外,对在深圳落地并获得国家民航主管部门认定的低空经济领域重点实验室,最高给予1000万元奖励,支持高端创新载体建设。
(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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