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航协2024年度团体标准立项申报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19〕1号),加快推进中国航协团体标准建设,根据《中国航空运输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结合民航行业发展和中国航协各会员单位实际需要,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团体标准立项申报工作。

关于中国航协2024年度团体标准立项申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19〕1号),加快推进中国航协团体标准建设,根据《中国航空运输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结合民航行业发展和中国航协各会员单位实际需要,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团体标准立项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及范围

(一)中国航协团体标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协商一致的原则。

(二)以市场需求和行业创新发展需要为导向制定团体标准,保证团体标准的科学性、实用性和系统性。产品标准、技术标准、管理标准、服务标准等均可申报,支持专利融入团体标准,鼓励现有的具有行业共性的企业标准申请转化为团体标准。

(三)团体标准的技术要求不得低于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鼓励制定高于推荐性标准和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团体标准。

二、申报条件

申报的项目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申报立项的标准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具有比较成熟的技术成果和行业应用基础,与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无交叉、无重复。请重点关注服务质量、智慧民航建设、绿色发展、无人机等领域;

(二)申报单位应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和科研基础,有配套的技术、设备、人员和经费条件,已经做好制定标准的前期工作;

(三)牵头主编单位和编制组主要项目负责人已落实,接受过标准制修订培训、具有相关标准化专业技术资质证书或承担过国、行、地标准制修订任务,并熟悉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及相关要求;

(四)项目技术内容成熟,具有可靠性和先进性,具备应用的条件;

(五)项目实施应用前景良好,将被中国航协会员单位广泛采用;

(六)申报文件应清晰、明确,涉知识产权等相关问题应如实填报,并提交证明材料;

(七)团体标准项目经费由立项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共同承担。

三、申报要求和程序

(一)任何组织和个人均可提出立项申请。

(二)申报单位需将以下材料电子版于2024年5月15日之前传至中国航协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秘书处邮箱:ttbz@cata.org.cn:

1.《中国航空运输协会团体标准立项申请书》Word版一份,另附一份申请立项单位盖章的扫描件。申请书模板见附件1。

2.《立项分析报告》Word版一份,模板见附件2。

3.标准草案一份,模板及附件3;

4.原创性承诺书一份,模板见附件4。

(三)因网络系统维护,中国航协将于4月1日正式接收项目申报材料,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传至邮箱后,如在3个工作日内未收到确认收悉材料回复邮件,请致电联系确认;

(四)中国航协统一组织立项审查,通过审查的申报项目,经中国航协理事长办公会批准,由中国航协正式发布立项通知。如项目审查未通过,则通知该项目不予立项。

(五)通过立项审查的申报项目,在接到通过立项审查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报单位还应将签署完毕的附件1、2、3、4的纸质原件邮寄至中国航协。所有纸质原件需按要求加盖公章及法人代表签字,非法人代表签字的单位,请一并提供法人代表授权签字委托书原件。

(六)中国航协正式发布立项通知后,协会相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将与项目牵头单位对接,提供标准化制修订相关流程指引和文件模板支持等帮助。

(七)中国航协正式对外发布的团体标准,其全部知识产权将归中国航协所有。在中国航协正式立项的团标项目,在完成标准编制工作,由中国航协正式对外发布前,牵头编制单位须与中国航协签订团体标准版权让渡协议。

四、联系方式

中国航协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秘书处

联系人:秦进/包志丹

电 话:010-50953961/50959726

邮  箱:ttbz@cata.org.cn(4月1日正式开通)

附件1:中国航空运输协会团体标准立项申请书

附件2:立项分析报告

附件3:标准草案

附件4:原创性承诺书

以上四个文件在底部下载区下载

中国航空运输协会

2024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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