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1日消息,成都东部新区近日公布《关于支持天府航空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2024)》(以下简称《若干政策》),出台了一系列奖补政策支持天府航空经济发展,自2024年3月27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该政策共4部分21条,笔者梳理了于航空货运相关的政策:
1.鼓励设立航司及境外航司代表处
支持对象:航空公司及境外航司代表处
政策标准:按注册飞机数量,累计最高奖励500万元,境外航司运营航线一年以上奖励5万元
2.支持开行国际货运航线
支持对象:在天府国际机场新开辟全货机定期航线(含包机),与成都东部新区签订航线开辟协议的航空公司
政策标准:一事一议
5.鼓励货站提高货物处置效率
支持对象:年度货物处置量较上一年增加的天府国际机场货站
政策标准:每增加1万吨奖励50万元,年度最高奖励300万元
6.鼓励企业利用天府国际机场集货中转
支持对象:货代企业及开展中转业务的航司
政策标准:单个货代企业年度最高补贴200万元,单个航司年度最高补贴100万元
7.支持外贸企业利用天府国际机场口岸开展业务
支持对象:在成都东部新区注册的重点外贸(含跨境电商)企业,年进出口额达到500万美元(含)以上
政策标准:单个企业年度最高奖励100万元
8.鼓励企业利用指定监管场地和指定口岸集货
支持对象:进口特殊货物的贸易企业
政策标准:货量奖励1元/公斤,单个企业年度最高奖励400万元
10.支持发展保税物流
支持对象:租用天府综保区保税仓库(含标准厂房)且考核达标的企业
政策标准:第一年给予实缴租金全额补贴,第二年给予实缴租金60%-100%的补贴
13.支持发展冷链物流
支持对象:建设专业航空冷链物流仓并投产的企业
政策标准:按建筑面积补贴300元/平方米,单个企业最高奖励100万元
14.支持开展国际生物医药供应链服务
支持对象:在成都东部新区开展生物医药国际供应链服务的企业
政策标准:年主营业务收入达800万元,一次性奖励30万元,每增加200万元再奖励10万元,累计最高奖励200万元
17.鼓励航空企业扩大业务规模
支持对象:年营业收入首次达到2000万元以上的航空维修、制造、培训、物流类企业
政策标准:最高一次性奖励200万元
来源:成都东部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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