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个空港型国家物流枢纽的资源配置与运营管理情况分析

【基础资源配置】

航空物流枢纽,可以按照运行开放性,以及市场作用和物流服务环节划分为全球转运中心、区域转运中心、终端运送中心和重点市场门户等四种类型。

理论上,重点市场门户枢纽可理解为规模更大、服务范围更广的终端运送中心。

每一个层次的航空物流枢纽,虽然各自的功能与服务范围不同,但在运行效率的要求上是一致的,同样要求“将合适的产品、在合适的时间,以合适的成本配送到合适的地点”,即追求“最佳经济效益的时效性”。

因此,有效配置航空物流枢纽的硬件基础设施与软件服务体系,是提升航空物流枢纽运行效率管理的两个关键内容。

现代航空物流的硬件基础设施除了机场空侧跑道、机坪等内容外,还应包括海关监管区域的国际物流服务设施和非海关监管区域的国内物流设施。

其中,国际物流设施按通道建设要求至少要包含国际货站、国际快件监管中心、联检综合服务大楼、联检集中查验区、保税仓储区、出口加工区、进口分拨中心及包含冷链物流设施等在内的多功能仓储区;

国内物流设施则至少要包含国内货站、便于开展空地联运的配送中心、包含冷链服务的多功能仓储区和综合物流服务区等。

软件服务体系则包括资源保障体系、空地联运服务和综合物流信息服务等内容。

具体来说,包括且不仅限于以下六个方面的内容:

(1)提高空域资源供给与使用效率的硬件设施与软件系统;

(2)完善航空货站及相关基础设施,如国际货站、国内货站、定制货站、物流分拨中心、保税物流区,以及出口加工区和跨境电商服务等;

(3)构建现代航空物流信息服务系统,如综合物流管理系统[1]、国内和国际货运处理系统[2]、航空物流安保管理系统、设施和设备管理系统等;

(4)推广应用监管作业场所物流信息管理系统,以及航空物流公共服务平台,推进多式联运数据共享和交易服务;

(5)加强空地转运服务设施与集疏运体系建设,完善航空货运集散物流服务功能,提供包括场内运输、装卸、搬运、分拣、配送、仓储和信息等服务;

(6)加快推进口岸资质建设,优化口岸管理模式、政策与服务,完善口岸功能布局与服务体系等,包括行业高级认证,如IATA的医药冷链物流认证(CEIV Pharma)。

从货站数量、航空货运地面服务专营公司数量、机场区域内航空货站运营主体数量,以及基于业务规模与设计能力间的匹配关系等四个方面来分析相关枢纽的资源配置情况,13个空港型国家物流枢纽城市的货站数量从1个到9个不等,但部分城市存在着国内与国际功能划分与实际业务结构不匹配的现象。

运营主体与专营公司的数量,代表着航空物流枢纽服务开放程度的高低。从抽样的数据看,各航空物流枢纽普遍是2个运营主体,即机场管理当局的下属企业,和基地航空公司(基地航空公司货站服务往往是排他性的);在少数大型航空物流枢纽,的确存在多个运营主体与专营公司运营的货站,但一般面向的是大型航空快递企业,如FedEx、DHL、UPS和顺丰等,极个别城市存在物流地产企业的身影,几乎没有大型第三方物流公司(3PLs,如德迅、中国外运、华贸物流等)的身影。而且,即便是在“一市两场”,也因为机场的管理模式或机场航空物流运营管理主体不同,而存在较大的差异。

13个空港型航空物流枢纽普遍存在规划建设与运营管理脱节的现象,尤其是能力匹配方面,个别城市超前建设严重,货站设计保障能力是现有业务规模的5.5倍,最低是1.3倍。

13个空港型国家物流枢纽的资源配置与运营管理情况分析

 

【便利化设施建设】

23个空港型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的机场都为一级航空口岸,海关监管区和自由贸易试验区的综合政策与措施,以及重要的国际邮件枢纽口岸是各大城市航空物流枢纽提高服务便利化争夺的高地。

海关监管区基本可以分为三大类,概念内涵和功能由大到小依次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和海关监管作业场所。

从目前各航空物流枢纽争取的便利化政策与相关措施来看,基本是依托保税监管场所和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来开展的,包括:

(1)指定监管场地[3],如进境肉类指定监管场地、进境冰鲜水产品指定监管场地、进境粮食指定监管场地、进境水果指定监管场地、进境食用水生动物指定监管场地、进境植物种苗指定监管场地、进境原木指定监管场地和其他进境高风险动植物及其产品指定监管场地等,这是开展入境物流配送所必要的物流基础设施。

(2)创新的跨境电商出口模式,如一特殊区域出口(1210),也叫保税备货出口,依托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开展,跨境电商企业享受入区即退税政策(保税区除外);一般出口(9610),即境外消费者下单付款后,企业将交易、收款、物流等电子信息实时上传到海关,海关审核该包裹的《申报清单》,查验后放行包裹,再通过国际运输、境外配送交予境外消费者;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9710),即境内企业通过跨境电商平台与境外企业达成交易后,通过跨境物流将货物直接出口送达境外企业,并根据海关要求传输相关电子数据,一般通过“单一窗口”向海关申报出口报关单;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9810),即境内企业先将出口货物通过跨境物流运达海外仓,再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实现交易后从海外仓送达境外消费者,包括自营型海外仓、第三方海外仓和亚马逊物流模式等三种类型。

13个空港型国家物流枢纽的资源配置与运营管理情况分析

13个航空物流枢纽基本是“应有尽有”,如重庆机场的海关指定场所,含4个一级货站,一个指定监管场所,一个危险品库房,可开展普通货物、除第七类以外的危险品货物进出口业务,跨境电商9610、9710、9810模式出口业务,冰鲜水产品、食用水生动物、水果、肉类、植物种苗等进境业务。

而根据各机场运营实际情况看,大都面临着航空口岸与综合保税区,或其它特殊监管区域间存在着重复作业,或是直连通道缺乏等多种挑战,导致运行效率难以有效提升。

【便利化服务创新与多式联运】

便利化服务创新主要体现在海关服务创新和航空安检服务创新两个方面,多式联动则主要体现为区港联动和空地联运服务。

航空安检服务创新是近几年全行业都在重点努力的内容,在一些大型机场取得了不少的成绩,积累了一定的经验。

集装安检,即货物在场外装箱打板,然后通过大型安检机直运,实现了航空板箱一次性过检、超大型货物(大型5G通讯设备、医疗设备等)免24小时放置服务创新,并由此实现区港联动的短途驳运;

再如针对含锂电池、电子雾化货物,实施企业白名单认证,实施差异化安检对验证为已知来源货物的托运人实施差异化安检等。

在海关服务与多式联运服务创新方面,除了通用的实施7×24小时通关,推进“随到随检,快速通关”,推行出口货物“提前申报、运抵验放” 、进口生鲜冷链和活体动物的“机坪理货、机坪验放”、 “多货站、多关区”货物整板转运调拨,以及开辟AEO高级认证企业“绿色通道”等措施外,其它需要打破现有规制的创新措施,普遍是通过“智慧口岸”、“智慧海关”和“智慧货检”等建设项目,通过单证电子化推进服务数字化的方式达到个别化实现。

“区港联动”的新举措,普遍是上述综合服务创新的结果,如航空口岸与综合保税区的“关务合并式”简化通关模式、异地货站和(“关检前置型”)前置货站的联运模式等。

总体来说,各城市都非常关注航空物流枢纽基础设施的建设,各大航空物流枢纽的资源配置都相对较为健全,但从各城市航空物流枢纽发展的实际情况来看,与基础设施相关的软件建设基本不成体系。

从资源配置与便利化措施建设方面看,各大型枢纽机场大都面临功能相对单一的问题(集中在航空货运方面,物流服务短板明显),缺乏合理规划的综合物流园区,和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是其中最为典型的两个问题。

尤其是在便利化建设方面,进口监管库建设投入较为积极,且追求功能全面,但在综合操作及办公区建设和供给方面,存在明显缺失。尤其是在出口监管和作业场所建设方面存在巨大挑战,如无需二次安检或交运的仓储、自主拼装和打板区域等。

值得重点关注的是,由于枢纽建设管理主体统筹协调管理能力的不足,各大航空物流枢纽普遍存在资源配置不合理的问题,如国内与国际货站保障能力不协调的问题、货站服务规模与实际保障能力不匹配的问题等。

海关服务与航空安检服务的创新,使空港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中呈现了不少亮点,但这些能够有效提升航空物流服务效率的便利化措施,往往表现出极强的“城市个性化”特点,没有形成有效的创新经验或改革措施,无法实现全行业、全系统的推广与应用。

[1]包括货物电子单证系统、GIS跟踪系统、GPS跟踪系统、 客户管理系统、呼叫中心管理系统、EDI报关系统、WEB管理系统、财务结算系统、数据库及数据仓库管理系统、数据转换系统、接口管理系统、安全生产管理系统、物业管理系统和办公自动化系统等。

[2]包括货运业务系统(如网上订舱系统等)、货运代理系统(GIS、GPS系统等)和退货物流系统等。

[3]根据《海关指定监管场地管理规范》(海关总署2019年第212号公告,2021年第4号公告-3修订),指定监管场地是指符合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场地)的设置规范,满足动植物疫病疫情防控需要,对特定进境高风险动植物及其产品实施查验、检验、检疫的监管作业场地。

文/邹建军  来源:航旅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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