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12日,郑州航空港投促局发布了《郑州航空港发布17条跨境电商扶持政策》,具体如下:
1.新建园区奖励 最高500万元新建设、运营的跨境电商产业园:
固定资产投入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
运营面积不少于3万平方米;
入驻企业不少于10家;
跨境电商进出口交易额不少于1.5亿美元;
给予园区投资主体一次性奖励500万元人民币。
2.园区固定资产投入奖励 最高300万元
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内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年度交易额不少于2亿美元的仓储物流企业、运营平台企业:
对其投资建设的仓储物流设施、自动化分拣线、机器人等设备设施按固定资产总投入额给予10%的一次性扶持资金,入驻单个企业扶持资金最多不超过300万元人民币。
3.示范园、孵化平台奖励 1:1奖励
获批省、国家级跨境电子商务产业示范园、孵化平台:
按省市奖励金额,航空港实验区给予1:1配套奖励。
4.跨境电商出口业务奖励 最高500万元
出口额存量不少于100万美元,与上年持平部分,给予贸易额0.3%的资金扶持;
当年新增部分不少于500万美元,给予贸易额0.5%的资金扶持;
在航空港区结汇的,另增加贸易额的0.2%的资金扶持。
单个企业年度最高奖励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
5.跨境电商进口业务奖励 最高500万元
对跨境电商企业在综保区开展进口业务,年交易额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
与上年持平部分,按年度交易额的0.3%予以奖励,
新增部分,按年度交易额的0.4%予以奖励,
航空港区作为第一进境口岸申报的,另增加贸易额的0.1%奖励。
单个企业年度最高奖励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
6.跨境电商仓库、办公用房减免政策
依据《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跨境电商仓库、办公用房扶持及考核办法》,可享受仓储、办公场所租金减免政策。
租赁航空港区仓库,享受减免政策标准:
标准单层仓库:1单/平方米·天。
标准多层仓库:第一层0.8单/平方米·天,第二层及以上部分0.6单/平方米·天;
非标准多层仓库:第一层0.6单/平方米·天,第二层及以上部分0.5单/平方米·天。
租用办公场所,享受减免政策标准:
进口业务3万单/平方米·年;
出口业务0.8万单/平方米·年或贸易额3万美元/平方米·年。
7.跨境电商企业贡献奖 50%返还
按其对地方经济综合贡献度,按50%的比例予以奖励。
8.展示展销活动补贴 装修50%,租赁40%
规划建设或改造合适场所,开展020自提、体验等业务,按50%补贴装修等费用,每平方米最高补贴500元。
租用展示交易中心的租金,按店面租金40%进行补贴。
9.孵化平台奖励 最高20万元
孵化平台在两年内:
每成功孵化一个年交易额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的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招商奖励;
每成功孵化一个年交易额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的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的招商奖励。
10.人才培训奖励 100元/人
在航空港区注册并开展电商人才培训的企业,每年组织次数不低于4次,总人次不低于200人,所培训人才主要服务于航空港区的,给予培训企业100元/人次的奖励。
11.跨境电商海外仓建设奖励 1:1奖励
跨境电商海外仓建设,经省相关部门认定的,按照1:1的比例,给予被认定企业资金奖励。
12.建设综合服务平台奖励 最高100万元
航空港区企业开发的数字化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在航空港区推广使用运行后一年,可按平台交易额给予平台开发企业一次性资金奖励。
交易额不少于1亿美元,奖励20万元人民币;
之后每增加1亿美元,奖励10万元人民币,最高可享受奖励100万元人民币。
13.标准制定奖励 50万元
对开展制定跨境电商国家级标准并获得认定的电商企业每制定一项标准,一次性奖励50万元人民币。
14.企业上市奖励 最高2000万元
对在航空港区注册的跨境电商企业在创业板或主板成功上市的,一次性分别奖励1000万元、2000万元人民币。
15.融资服务3亿元资金池
设立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规模的跨境电商供应链采购资金池,对开展跨境电商进出口业务的企业提供供应链金融授信放款。区财政按同期一年贷款基准利率的50%,提供贷款贴息扶持。
16.出口退税 5000万元出口退税资金池
设立5000万元人民币出口退税资金池,对跨境电商出口企业,根据企业提供的相关销售凭证,由出口退税资金池即时退税。
17.出口信用担保设立专项资金,比照省市做法为跨境电商企业开展进出口业务提供出口信用担保服务。
说明:以上政策由空运哥根据航空港区投资促进局现场发布材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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