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鄂州花湖机场打造国际自由贸易航空港新闻发布会召开。

会上,鄂州市临空物流中心(市民航办)饶晓透露,《花湖机场国际航空货运集货奖励办法》(下称《办法》)已于2024年1月31日正式实施,主要规定了奖励对象、资金来源、奖励标准、适用原则、资金拨付和使用监管、有效期限等内容。
饶晓重点介绍有关奖励标准的情况。他表示,集货奖励是根据企业在花湖机场进出港的年国际集货量进行分档奖励,最高单个企业年度奖励上限为2000万元。
“根据集货量的不同区间,我们对奖励标准创新设定了累进奖励办法,从0.3元/公斤一直到2元/公斤共五个档次,意思就是集货量越高、奖励标准也越高。”饶晓进一步解释,目的就是能够鼓励和更好引导企业更多的向花湖机场集货。
具体来说,奖励标准按照超额累进计算,当进出港国际集货量达到500吨(含)以上后启动奖励,对1000吨以下的部分,按照0.3元/公斤给予奖励;对国际集货量1000吨以上、3000吨(含3000吨)以下的部分,按照0.6元/公斤的标准给予奖励,对国际集货量3000吨以上、6000吨(含6000吨)以下的部分,按照1元/公斤的标准给予奖励;对国际集货量6000吨以上、10000吨(含10000吨)以下的部分,按照1.5元/公斤的标准给予奖励;对国际集货量10000吨以上的部分,按照2元/公斤的标准给予奖励。
饶晓特别指出,该办法的标准并非简单的按照年度集货量达到多少吨,就按相应档次奖励,比如年度集货达到1万吨以上,并非所有货量全部按照2元/公斤进行结算,而是分档进行梯次结算。
下一步,市民航办将加快推进《花湖机场国际航空货运集货奖励办法》各项工作落实,进一步加强航空货运奖励政策研究,着力打造航空货运发展政策高地,努力为鄂州“两区一枢纽”建设贡献应有力量。
来源:荆楚网